婚姻起诉要交多少钱
婚姻起诉是指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家庭纠纷,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时,需申请诉讼解决。那么,在此过程中,需要交纳多少钱呢?以下是详细解读。
诉讼费用是什么?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婚姻起诉需要交的是诉讼费用。所谓诉讼费用,指诉讼过程中需要支付给国家的费用,包括以下几方面:
1.案件受理费: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需要缴纳的费用,一般在宣告离婚部分诉讼中收取。
2.裁判文书费:当事人请求法院作出裁判后,法院出具的裁判文书需要缴纳的费用。
3.执行费:执行离婚、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的裁判需要缴纳的费用。
4.公告费:当事人申请公告的费用,主要用于无法确定当事人住址,需要通过公告的方式传达诉讼信息。
各类费用标准是多少?
以上几项费用,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具体如下:
1.案件受理费:离婚部分诉讼,要收取起诉状副本与被起诉人数一致的费用。具体标准是,案件受理费=起诉状副本数×被起诉人数×50元。
2.裁判文书费:依据文书类型和篇幅,标准在20-80元不等。具体来说:
(1)普通判决书:每份50-80元
(2)调解书:每份20-30元
(3)裁定书:每份30-50元
(4)判决书:每份60-80元
(5)执行证书:每份60-80元
3.执行费:执行费是根据财产数额来计算的,适用标准为行政区划、财产所在地和金额等综合因素,一般为执行案款的2%。
4.公告费:公告费用是根据公告次数和规格来确定的。按照北京法院的标准,公告费用为:单条公告400元/版;公告一次,必须至少两版(一版大约是4个版面)。
综上所述,婚姻纠纷起诉的诉讼费用,除了公证费、律师费、保全费和鉴定费等,实际上只包括案件受理费、裁判文书费、执行费和公告费。这些费用的标准各个省市可能存在差异,需要具体查询当地法院规定。另外,在起诉之前,建议当事人先进行调解,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