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一方没到场怎么判
离婚是很痛苦的事情,如果双方都到场进行离婚诉讼,那么判决就相对比较简单。但是,如果一方没有到场,这个情况又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缺席方是申请离婚的一方
首先,如果缺席的一方是申请离婚的一方,那么法院会依据其提供的证据和申请书来做出判决。这时候,对于缺席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等所有涉及双方利益的问题,法院都会做出合理、公正的处理。
二、缺席方是被申请离婚的一方
如果缺席的一方是被申请离婚的一方,那么法院会做出一项特别的处理:提交传票。通过传票,法院会将诉讼状和调解书等官方文件以及本次开庭的时间和内容等信息传递给缺席方,让其知晓诉讼进程,并且开庭前一定时间内在指定的法院到场参加诉讼。如果缺席方在传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到场参加诉讼,法院就会依据案件材料、调查认定等综合因素做出判决。
三、对缺席方的判决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缺席方的判决,一般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法律规定,被告缺席应当承担法律后果,如果缺席方没有合法的理由未到庭,法院有权在不损害其权益的前提下,对其作出判决,并且这个判决会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在缺席方没有出现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通过调查、证据采集等方式进行事实的确认,然后做出裁决。
四、如何规避缺席方不到场的风险
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双方一定要尽可能保证到场,以免因为缺席而影响判决。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缺席方身体不适或者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难以前往法院等,在向法院提出传票申请的同时,还需要提供医院诊断书、交通报销单等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缺席方的实际情况,这样有利于缺席方在后期维护各自的权益,并避免判决因“利益受损”或“追诉时效”等因素被撤销的情况出现。
五、结语
总体来说,若缺席方在离婚诉讼中出现,法院会根据情况进行综合判决。如果双方都能到场,那么裁决也会相对比较公正和合理。但是,在缺席方未到场的情况下,法院仍会根据可行的处理方式进行综合判断,所以在进行离婚诉讼之前,一定要认真考虑各自的利益,并尽量避免因为自己的过错而受到不必要的损害。希望以上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