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人生启示录》:死亡权利
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只有赋予成年人“死亡权利”,人们的活着才会轻松,价值观才会多元化,而不是都追求金钱,人类世界才会丰富多彩。
也许有的人会问:“不是有的人自杀了吗,他们是否拥有过死亡权利?”不,他没有享有过这种权利,他的离开是充满痛苦的,心怀着对亲人的内疚,他的自杀如果只承担“对死亡的本能恐惧”之外不再承担任何痛苦和恐惧,来自宗教的,道德的,亲人的,这才叫拥有了“死亡权利”。
想实现这一权利估计还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民智的充分开启需要物质文明高度繁荣,也许还需一百年。
请无条件赋予我死亡的权利,这样我才有勇气去活着。这样我才能去真正地爱,真正地悲伤。这样我才能去拼搏,没有畏惧。
我一直在等那么一天,和每一个亲人温暖地告别,他们还愿意留在人间,便祝福他们生活幸福。而我早已对人间的生活心满意足,不再抱有希望,也没有让人不甘的遗憾,生命空余无聊和空虚,这对生命而言是一种耻辱。何况那时肉体可能是痛苦的,心灵也已不自由。自己拥有裁决自己生命长度的权利,是一切自由真正成为自由,一切浪漫真正成为浪漫,一切抒情真正成为抒情的前提条件。
如果有一天我想实现死亡权利,离开这个世界,我会安排好事务,留下遗书,去人迹罕至的远方将自己的身体回报给大自然。决不影响任何人,决不麻烦别人。如果有超验的世界,我会获得幸福,如果没有,我也得到了永远的安息。不必为生命的离去悲伤,我们要彻底改变这种悲哀的价值观,我们要祝福他脱离了苦海,或者进入天国。还眷念这个世界的人则要思考该怎样更好地活着,不将自己的生命置于痛苦之中,最好去过一种抒情的生活,这是生命本该有的样子。
很多人认为死亡是羞于启齿的,是低级、猥琐、恶心和虚无的,是一种人格的变态,是一种道德的败坏。而我始终认为它是一种善,可亲的。哪一天人们能正视自己的死亡权利,积极地面对死亡,并对死后的世界秉持超验存在主义的憧憬,人类世界才真正进入道德文明时代。比如,有个人在享用完一杯咖啡后,平静地告诉他的每一个亲人说:嗨!我准备去死了。我真正活过!虽然我的一生充满挫折、失败、痛苦,但我经历过,追求过,用全部生命力探索过我在这个世界的可能,我满足了,没有遗憾,也因此没有期待,我可以选择离开了。请务必将我的身体可以利用的部分献给热爱生活的病人,无用的部分献给大自然的生灵。衷心祝福你们获得尘世的安宁。
我有一个期待,等生我的人离开这个世界了,等我生的人长大可以独立生活,我的生命只属于我的那时,我会为自己准备一颗离开这个世界的药,与自己形影不离,准备好了随时告别这个世界。我对一切外界的事物都没有兴趣,金钱物质、名誉、性和权利等等,我只对人和宇宙的终极真理有兴趣,它们有哲学、宇宙学、宗教。我不会再忍受生活中的痛苦,我对一切意识形态、价值观都表示质疑,我自由地生活在人间,自由地行走和爱,没有明日,只有当下,随时去死,无拘无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