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咨询师:心理咨询中的性移情以及伦理守则
爱上咨询师:
心理咨询中的性移情以及伦理守则
斯坦福大学教授欧文亚隆写过一本小说,名字叫《诊疗椅上的谎言》。在这部小说的序曲里,亚隆描写了一位男咨询师与女来访者坠入爱河的故事。
故事的最后,亚隆描绘了一个画面:贝拉(来访者)推着西摩(咨询师)的轮椅,两人的背后是一栋优雅的房屋,西摩看着热带海洋的碧海蓝天,贝拉看着地面,显得忧郁而消愁。
这不是亚隆的杜撰,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上世纪50年代,贝拉(化名)找到时任美国精神分析协会主席的西摩(化名)做咨询。经过两年多的长程陪伴,西摩心中对贝拉的爱意越来越深,终于在某一次咨询后,西摩对贝拉说“我爱上你了。”贝拉则回以炽热的湿吻。
贝拉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长相秀丽端庄,各方面都很优秀。当时两人均已结婚,为了能在一起,各自离婚,然后相约结婚。
然而,咨询师爱上来访者并和来访者结婚,严重违反了咨询师协会的伦理准则,西摩被驱逐出行业,终身不得进行心理咨询。他本来是精神分析协会主席,为了这段婚姻,西摩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不幸的是,两人的婚姻仅维持了两年。两年后,两人离婚,西摩逐渐陷入抑郁,开始酗酒,一年后自杀。贝拉选择了再婚,并成为一名精神分析师,一直活到现在。
这是一个悲伤的爱情故事,这同样是一个咨询师和来访者突破伦理设置,付出惨痛代价的故事。
一、来访者为什么会爱上咨询师
心理咨询中,来访者通过付费的方式,在生活上照顾咨询师;咨询师通过共情和接纳的方式,在情感上照顾来访者,双方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来访者信任咨询师,在咨询师面前袒露自己的脆弱,自卑,生活中的创伤,性经历,几乎个人的全部隐私都暴露在咨询师面前,TA渴望得到咨询师对自己的理解,渴望得到咨询师对自己的关怀。
如果你体验过心理咨询,被一个咨询师无条件的积极关注,你有时会感受到比恋爱还美好的一种感觉。他关心你说的每一句话,在意你每一个细微的表情,给予你强烈的情感支持,温暖又有力量。
大部分来访者经历过情感创伤,或者带着一种功能不良的情感模式。在咨询时,他们会把对重要他人的感受,无意识中转移到咨询师身上,这称为移情。
对父母的爱,对前男友/前女友的爱,对子女的爱,通过移情,通通表现为对咨询师的爱。来访者并不能分清楚这种咨询之爱和浪漫之爱、性之爱是不一样的,他们体会到的只是一种模糊而强烈的爱意。
很多来访者会爱上自己的咨询师,特别是在女来访者和男咨询师之间,这种比例更高。
这本来是正常情况,也是咨询过程移情的必经阶段。正因为来访者信任咨询师,咨询师才有力量,把一种支持性的,温暖的形象内化到来访者心中,以代替曾经给来访者造成伤害的个体形象。
来访者对咨询师的信任是建立在职业信任的基础上,换一个场景,如果双方在生活中相遇,多半不会产生这种感情和关系。来访者不一定清楚这一点,但具有专业素养的咨询师不能不知道。
二、咨询伦理产生的现实背景
在心理咨询刚诞生的100多年前,咨询师和来访者发生性关系的比例在20-30%之间,这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数字,最后的结果都是鸡飞狗跳,并影响到了对整个行业的信任。
咨询师协会不得不建立起严格的行业伦理守则,严禁咨询师与来访者发生性关系,并成立伦理委员会,负责对相关咨询伦理难题进行甄别,树立了“保护来访者利益”这一最高原则。
在这样的背景下,根据研究,咨询师与来访者发生性关系的比例在逐年下降,最低时降到了1.1%。
值得注意的是,男性咨询师和女性咨询师都有与来访者发生性关系的情况,只不过男性咨询师的比例远超过女性。同时,随着性观念的开放,现在男男、女女之间发生性关系的人数也在增加,性行为的方式也变得更加复杂。
研究显示:
部分来访者之所以来寻求帮助,是因为在TA的认识中,TA的身体和性,才是影响和取悦对方的唯一方式。本身咨询师的目的,是矫正TA的这个认知,帮TA看到自身更广阔的资源。如果咨询师和来访者发生性关系,会使这一问题变得更加严重。
但如果某些咨询师,滥用这种咨询中情感权利的不对等,在咨询中与来访者发生身体接触甚至性关系,会对来访者造成巨大的伤害。
为保护来访者权益,促使整个行业有序发展,咨询师协会制定了严格的伦理守则。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中规定:
三、突破伦理发生性关系给双方带来的害处
来访者因为遭受过情感创伤,所以更渴望亲密关系。咨询师的温暖和共情,有时会使她产生一种恋爱的错觉,并想把这种咨询中的关系带到现实的恋爱关系里,使自己在结束咨询后也得到咨询师无微不至的关怀。
但是,一旦这么做,来访者的幻想必然会破灭。上一秒在咨询室还对自己嘘寒问暖的咨询师,谈恋爱以后反而对自己不咸不淡了,一起吃饭时也开始耍手机了,回到家鞋一脱就开始躺沙发上打游戏,简直就像变了个人。
咨询关系和恋爱关系是不一样的。来访者为什么要对咨询付费?因为以来访者为中心是很辛苦的,对一个人的谈话保持长时间的关注也是很累的。咨询师在咨询中表现出来的特质并不完全是自己的本性,人总要照顾到自己的需要,你不可能在生活中时刻关注身边人的需要而忽略自己。
突破咨询伦理的性行为,毫无疑问会对来访者造成严重的伤害。
咨询师徐凯文总结了这些伤害:
根据统计,遭受过不当性行为的来访者,11%需要住精神病院进行治疗,14%有自杀企图,72%不愿重新开始治疗。
咨询师这边,同样会受到影响。
最后来看两个违反伦理引起的现实法律案例。
案例一:男心理咨询师强奸罪
2014年8月中下旬,被害人何某因失眠及等原因向被告人苏某进行心理咨询及治疗,后两人发展成亲密关系。
2014年9月20日18时30分许,被害人何某至被告人苏某办公室进行心理咨询,期间被告人苏某不顾何某的反抗,与何某发生性关系。
过后何某情绪激动,并考虑报警。
2014年9月21日3时许,被告人苏某在单位领导陪同下向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二年。
(案例来自公众号拉康心理)
案例二:女心理咨询师与来访者结婚后离婚案
2012年,心理咨询师林某的丈夫吴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吴某称,双方于2011年结婚,但婚前感情基础较为薄弱,双方自婚后不到一个月即一直分居至今,无法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
2013年,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2014年,心理咨询师林某不服法院判决上诉。
林某称,双方原本是医患关系,吴某之前患有严重的性功能障碍,林某在为吴某做心理咨询的时候,吴某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事情发生以后,吴某苦苦哀求林某不要报警,处于怜悯之心,林某原谅了吴某的行为。但由于双方的性关系,导致林某怀孕。迫于压力,吴某不得已与林某结婚,并在婚后让林某流产。
林某认为,吴某以欺骗手法,在玩弄其他女性的同时也玩弄了林某,自己将吴某的疾病治愈后,吴某一直在外面寻花问柳,搞婚外情。
林某提出,其不同意离婚的目的在于,通过夫妻关系的维持,阻止吴某在外寻花问柳,以避免更多的女性遭受伤害。
判决结果:法院驳回林某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来自公众号拉康心理)